关于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河南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专家库的通知
发布部门: 科技处   发布时间: 2010-04-06   浏览次数: 36


各有关单位:
  为适应我省社会经济和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发展的需要,全面了解掌握高校哲学社会科学专家学者队伍建设和发展情况,进一步整合高校智力资源,充分发挥其智力优势,更好地为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服务,为省委、省政府科学决策服务,河南省教育厅要求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河南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专家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入专家库人员的基本条件
  1、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具有较强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在思想上、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在本学科领域有较大的影响力,并保证足够的时间完成专家库工作。
  3、热爱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事业,具有较高的职业和学术道德水平,学风优良,作风扎实。
  4、高等学校在岗在编人员,从事教学、科研或管理工作,具有正高专业技术职务。    
 
  二、学科分类与范围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省高校实际,进入专家库人员,其学科范围为以下22个一级学科。包括:(1)哲学;(2)理论经济学;(3)应用经济学;(4)法学;(5) 政治学;(6)马克思主义理论;(7) 社会学;(8) 民族学;(9)教育学;(10)心理学;(11)体育学;(12)中国语言文学;(13)外国语言文学;(14)新闻传播学;(15)艺术学;(16) 历史学;(17)管理科学与工程;(18)农林经济管理;(19)公共管理;(20)工商管理;(21)图书馆、情报与档案管理;(22)综合研究。
  三、组织实施与管理
  1、组织申报。请各单位负责本单位拟推荐专家的信息采集、汇总上报和数据更新工作,并加强日常维护和管理。省教育厅对各院校申报人数做了限制,我校限报7人,请各单位结合学科建设实际及学科优势,择优推荐符合条件的专家1-2人。
  2、信息采集。下载河南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专家信息采集表,按照要求,逐项登记,认真核实,及时汇总上报。
  3、更新周期。各单位要根据学校和专家有关情况的发展变化,每3年对高校哲学社会科学专家库的数据信息予以更新。
  4、专家库推荐人员中校级领导不超过30%。
  四、入选专家库专家工作范围
  1、遴选参加河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和成果奖的评审工作;
  2、推荐参加国家、省、教育部及有关省市哲学社会科学类有关项目评审、成果奖评审及鉴定等项工作;
  3、组织参加国家和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项目攻关和重大课题研究工作;
  4、作为我省哲学社会科学专家人选,向上级有关组织、人事等部门推荐。
  5、参与制定河南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中长期规划。
  6、在专家库基础上,成立河南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指导委员会。
  四、推荐截止时间
  各单位于2010年4月15日之前,将河南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专家信息采集表一式1份(附件)报送科技处。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信箱:keyanchu@zzuli.edu.cn
                          科技处
             201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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