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河南省院士工作站的通知
发布部门: 科技处   发布时间: 2010-05-05   浏览次数: 23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我省与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以下简称“两院”)的全面合作,搭建高水平创新平台,建立与“两院”院士及其团队的长效科技合作机制,促进我省创新人才培养,切实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推进创新型河南建设。河南省科技厅研究决定开展河南省院士工作站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转发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生产经营状况良好,有明确的研究课题和稳定的经费支持,能为院士及其团队提供较好的科研条件和必要的生活条件。
    (二)建有专门的研发机构,拥有水平较高、结构合理的研发团队,具备较强的研发能力和消化吸收再创新能力。建有省级以上(含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等研发载体,承担国家或省重大项目的单位(含企业)可优先设立院士工作站。
    (三)与相关领域1名以上院士及其创新团队签约,并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有明确的、实质性的科技研发与成果转化合作任务。
    二、申报材料
    由申报单位认真填写《河南省院士工作站建设申请书》(见附件),经省教育厅审核后报省科技厅,省科技厅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论证,提出设立意见,并报中国科学院或中国工程院备案后,统一授牌。
    受理和评审方式采取常年受理,定期评审。
    2010年上半年将进行第一批院士工作站的评审认定。
 申报材料分两步报送:
 5月11日(星期二)前将初稿(A4纸印制一式1份)上报科技处,科技处拟请专家进行校内审核并提出修改意见;
 5月13日(星期四)前正式申报材料(纸质一式5份及电子版)报送科技处。
                       科技处
                       2010.5.5

图说轻工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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