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1年度省科技创新人才计划的通知
发布部门: 科技处   发布时间: 2010-05-27   浏览次数: 28


 校内各有关单位:

    接河南省科技厅通知:2011年度河南省科技创新人才计划申报工作于近期启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凡已获得过资助的,不得再申报同类科技创新人才计划。由于省科技厅继续实行限额择优推荐的办法(省教育系统杰出人才项目有40个指标,杰出青年项目有50个指标),请各相关单位积极组织申报工作,每个二级学院(系)限报省科技创新杰出人才项目1项、省科技创新杰出青年项目2项,科技处将组织专家进行校内评审,择优推荐至省科技厅。

(二)鼓励省级及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创新型科技团队的领军人,以及符合科技创新杰出人才申报条件的各类优秀人才申报。省级及以上重点实验室、省级及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省科技创新团队以依托单位名义申报,同时注明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创新型科技团队的名称,不受依托单位项目申报指标限制。但省科技创新杰出青年项目不能从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及创新团队申报。

二、申报条件

(一)科技创新杰出人才

科技创新杰出人才的申请者,除《河南省科技创新人才计划管理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该办法第九条规定的以下条件:

1.在豫工作或被在豫单位聘用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博士学位五年以上(证件签发日期到受理申请当年11日满五年)并同时具有正高级以上技术职务;

2)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省科技进步一等奖的前三名主要完成人或省杰出贡献奖获得者;

3)省级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和企业技术中心主要技术负责人;

4)经国家人事部批准的或经河南省批准的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科技专家,或被聘为国家重大项目的首席专家;

5)省百户重点工业企业和高成长型企业的主要技术负责人。

2.申请者所在单位(聘用单位)具备从事研究所必需的主要实验条件以及研究团队等基本保证,申请者有充分的时间和精力从事本项资助的研究工作。

(二)科技创新杰出青年

科技创新杰出青年的申请者,除《河南省科技创新人才计划管理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该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以下条件:

1.在受理申请当年11日未满45周岁;

2.获博士学位两年以上(证件签发日期到受理申请当年11日满两年)同时具有相当于副教授级(含副教授级)以上的专业技术职务,具有独立完成研究工作的能力和创新性构思;

3.具有从事研究所必需的主要实验条件以及人力、物力等,有充分的时间和精力从事本项资助的研究工作。

三、申报程序

1.符合申请条件的个人认真填写《河南省科技创新人才计划申请书》、《河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经费预算申报书》,并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

2.二级学院(系)学术委员会应对本单位申请人进行评审,着重从申请人近五年主要创新成果、创新点及其科学意义、经济社会效益;近五年重要论著及被引用情况;近五年承担省部级以上高层次项目、及奖励情况。获资助后拟开展项目研究的依据和意义;项目研究内容、关键问题、目标、创新性及研究条件及工作基础;预期成果及进度安排;项目经费预算等方面进行把关,将最具竞争力人才推荐至科技处。

3.学校拟组织专家对各二级学院(系)所推荐人进行校内推荐。

四、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包括一式6份的《河南省科技创新人才计划申请书》(见附件2)和《河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经费预算申报书》(见附件3),及电子版本。

五、时间要求

(一)请各单位于616日前将申请书一式5(其中一份带附件材料)报送科技处。同时报送校内推荐答辩所需的PPT(限时8分钟)

(二)校内推荐答辩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电话:63556283

电子邮箱:keyanchu@zzuli.edu.cn

 

附件: 科技厅2011年人才项目申报.rar点击此处下载附件

                               科技处

                                 201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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