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科技创新人才计划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省创新型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将对2008年度河南省科技创新人才计划项目进行验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验收内容
项目验收以计划申请书约定的内容和确定的考核目标为基本依据,对项目的科技成果水平、应用效果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实施的技术路线、攻克关键技术的方案和效果、知识产权的形式和管理、科技人才的培养和队伍的成长、经费使用的合理性等做出客观的、实事求是的评价。
二、验收方式
科技创新杰出人才项目,以现场考察和听取汇报、专家审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科技创新杰出青年项目,以会议集中验收的方式进行。
现场考察和听取汇报时提供如下材料:
1、计划申请书
2、《河南省科技创新人才计划验收报告》(以下简称《验收报告》)等。项目尚未通过鉴定,需评价技术水平的请提供查新报告。
为便于保存,省科技厅要求计划申请书(项目总体目标及主要技术经济指标部分复印件)和《验收报告》等有关材料,汇编成册。
三、材料报送
(一)2008年度科技创新杰出人才、科技创新杰出青年项目获得者,均需认真总结项目实施情况,并填写上报《验收报告》。
(二)各项目承担单位应对上报材料的内容及格式进行审查,并于2011年3月24日前报送科技处。杰出人才项目纸质稿一式8份,杰出青年项目纸质稿一式6份,同时上报电子稿。
四、验收意见
通过“办公室”组织的验收活动,验收组拟提出“通过验收”、“需要复议”或“不通过验收”的意见,由“办公室”审定后批复。
被验收项目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通过验收:
(一)完成计划任务不到85%;
(二)预定成果未能实现或成果已无科学或实用价值;
(三)提供的验收文件、资料、数据严重不真实;
(四)擅自修改计划任务的总体目标及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五)超过计划任务规定期限半年以上未完成任务,事先未报告的。
需要复议的验收项目,应在接到通知30日内提出复议申请。未通过验收的项目,获资助者接到通知半年内,经整改完善有关项目文件资料后,可重新提出验收申请,若未提出申请或未按要求改进或补充材料,视为不通过验收。
附件:1、河南省科技创新人才计划验收报告
2、郑州轻工业学院承担2008年度河南省科技创新人才计划项目汇总表
项目编号 | 项目来源 | 项目名称 | 项目负责人 | 项目类别 | 资助经费/万元 | 承担单位 |
084100510007 | 省科技厅 | 基于知识的复杂产品协同制造系统研究 | 罗国富 | 杰出青年计划 | 20 | 机电工程学院 |
084100510014 | 省科技厅 | 超高压条件下烟草香味成分变化的机理研究 | 张峻松 | 杰出青年计划 | 20 | 食品与生物工程学院 |
084200510009 | 省科技厅 | 多堆大容量直接甲醇燃料电池一体化电源系统及其控制的研究 | 李春文 | 杰出人才计划 | 55 | 电气信息工程学院 |
科技处
2011.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