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2011年度郑州市科技进步奖项目的通知
发布部门: 科技处   发布时间: 2011-03-02   浏览次数: 32


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11年度郑州市科技进步奖的评审工作,现将推荐2011年度郑州市科技进步奖项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项目的条件

  (一)推荐项目应是已通过科学技术评价(含成果鉴定、发明专利、行业审定等),并已进行省、部级以上科技成果登记的科技成果。

  (二)推荐项目应是2008―2010年经市级以上科技行政管理部门组织评价或取得发明专利证书、行业审定证书的科技成果,其推广应用一年以上。著作类项目必须出版发行满两年方可推荐。

  (三)项目第一完成单位应是在郑州市注册的法人单位。驻郑大专院校、科研院所推荐的应是与郑州市有关单位相结合、或在郑州市实施转化的项目。

  (四)推荐单位推荐项目时,应按照《郑州市科技进步奖推荐项目形式审查注意事项》的要求对各推荐项目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在《郑州市科技进步奖推荐书》推荐单位意见栏中详细说明推荐意见。

  (五)实行限额推荐制度。我校推荐项目原则上不超过2项。

  (六)不符合要求及存在争议的项目不能推荐。

二、推荐项目材料要求

2011年郑州市科技进步奖依然采取网上申报与纸质件申报同时进行的方式,请按以下要求准备材料:

  (一)网上申报:2011年郑州市科学技术进步奖资料将利用申报系统实现网上填报和提交,请各单位根据帐号、密码登陆郑州技术交易网(www.zzjsjy.com郑州市科学技术进步奖网上申报系统,按照说明认真填写,扫描有关附件材料,并上传至网络服务器。帐号和密码由市科技局成果处统一分配,请与科技处联系,联系电话63556283

  (二)报送材料包括:

  1.正文:

郑州市科技进步奖推荐书,按照郑州市科学技术进步奖网上申报系统要求进行填写并打印。

  2.附件:

 (1)科学技术评价证明:包括鉴定证书原件、发明专利证书复印件、品种审定证书复印件、新药证书复印件或相应的技术证明材料;

 (2)应用证明:3-5家(原件,格式参照附件3);

 (3)成果登记证书(复印件,注:未进行科技成果登记的项目需在申报奖励前补办登记手续);

 (4)完整的技术资料(指成果鉴定时的整套资料);

 (5)其它应附的材料。

  3.装订要求:将郑州市科技进步奖推荐书(由郑州市科技进步奖网上申报系统打印生成)与所有附件材料合订成册,用白色铜版纸做封面胶装2套(胶装前请先送一份纸质材料到科技处进行形式审查)。

请将上述资料装在一个档案袋中,并将推荐书第一页复印贴于档案袋上。

三、推荐时间与材料送交地点

  (一)推荐时间:

   由于本年度实行限额推荐制度,为此,我校申报时间分预申报时间、正式申报时间两个阶段

  1、2011年3月3日--201138,为我校预申报时间,请各单位将拟申报成果名称、成果完成人姓名、成果形式、所属学科报科技处,科技处拟请专家对申报成果进行校内评审,择优推荐;

  22011310830--411730,为正式申报时间。通过学校初评的成果,成果完成人向科技处索要账号和密码,并在要求时间内将申报材料报科技处。

  (二)推荐材料送交地点:科技处404房间

  四、其它事项

请准备申报一等奖的项目按照《推荐郑州市科技进步一等奖项目答辩演示文件制作规范》的要求及时做好答辩的准备工作。

 附件:1.推荐项目形式审查注意事项

      2.推荐郑州市科技进步一等奖项目答辩演示文件制作规范

      3.应用证明

      4.郑州市科技进步奖网上申报系统使用说明

    通知及附件下载.doc

                          科技处

                                 2011.3.2


图说轻工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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