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日前,河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发布了“关于对部分未结项的省社科规划项目作终止处理的通告”,现转发如下,请各有关单位传达到每位老师,并督促承担有在研项目的老师按要求开展研究工作并及时结项。
科技处
2011.4.25
附:关于对部分未结项的省社科规划项目作终止处理的通告
为进一步规范我省社科规划项目管理,杜绝无故长期拖延项目的情况发生,我办经研究决定,对部分未结项省社科规划项目作终止处理。具体范围是:2006年以前(含2006年)立项但至今未办理鉴定结项手续的省社科规划项目(我办已经备案的极少数基础理论研究项目除外)。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这类项目即予以终止,省社科规划办不再受理这类项目的结项申请,其预留款也不再拨付。
特此通告。
河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2011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