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有关单位:
2012年3月21日,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和河南省《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2011计划”)》,大力推动协同创新,提升我校在中原经济区建设中的科技、教育支撑能力,促进高等教育与科技、经济、文化的有机结合,学校召开专门会议,布置了实施“协同创新计划”工作。目前全省其他高校都在积极推进此项工作,各个冠名大学的高校针对自身的优势学科均在积极与相关科研院所、行业企业进行规划整合、深度融合,谋求培育建立不同类型、形式多样的协同创新计划平台与项目。据悉,教育部将在4月底布置2012年协同创新申报工作,教育部“2011计划”正式启动。如果我校在首轮协同创新计划项目整合中不能积极参与并占有一席之地,将会影响到今后2-3年的教育部协同创新计划项目申报。因此,目前形势非常紧迫,为了进一步推进我校协同创新计划申报工作,特提出如下工作要求:
一、指导思想
瞄准国家战略和区域经济发展需求,以学科平台建设为基础,以协同创新联合体的构建为重点,以提高学校创新能力为目标,充分发挥学校的学科、人才和智力优势,积极与著名大学、科研院所、行业著名企业、地方政府以及国际社会的创新资源深度融合,探索建立不同类型、形式多样的协同创新模式,采取分层培育、择优支持的方式培育一批协同创新计划项目。
二、基本原则
结合国家战略和区域经济发展开展协同创新。紧密围绕我国、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战略需求,通过协同创新,着力解决一批关乎国家和中原经济区建设急需的行业产业关键技术难题、科学技术尖端领域的前瞻性问题、涉及民生的重大公益性问题以及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问题,为国家和我省经济结构转型、发展方式转变做出实质性贡献。
结合学科、平台建设开展协同创新。紧密围绕我校高层次学科平台建设需求,依托我校优势学科和科研平台,大力推进校校、校所、校企、校地等优势创新资源的深度融合,通过参与或牵头组织,构建形式多样的协同创新联合体,提升高层次创新人才的聚集和培养能力、学科交叉融合发展能力以及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能力,推动学科建设快速发展。
三、总体目标
充分发挥学校多学科、多功能的优势,积极联合校内外创新力量,围绕科学前沿、行业产业、区域发展以及文化传承创新等领域的重大需求,遴选支持一批协同创新计划项目。经过学校前期培育,努力实现国家协同创新项目建设突破,建成若干个河南省协同创新联合体,集聚和培养一批拔尖创新人才,取得一批重大标志性成果,使之成为中原经济区行业产业科技提升的研发基地、区域创新发展的引领阵地、在国际国内有重要影响的学术高地和文化传承创新的主力阵营,引领我校若干学科实现高层次突破。
四、重点任务
1.构建郑州轻工业学院协同创新平台
以学科、人才、科研三位一体的创新能力提升为核心,坚持“高起点、高水准、有特色”,充分利用学校现有学科平台基础和研发优势,大力推进校校、校所、校企、校地等国际国内创新资源的深度融合,探索建立适应于中原经济区建设不同需求、形式多样的协同创新模式,构建一批相对独立、集人才培养和解决重大问题为一体的协同创新平台。
2.建立协同创新机制与体制
通过建立协同创新的组织管理体系,健全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机制,优化以学科交叉融合为导向的资源配置方式,完善以创新和贡献为导向的评价机制,营造有利于协同创新的学术氛围等,突破制约学校创新能力提升的内部机制障碍,打破学校与其他创新主体间的体制壁垒,把人才作为协同创新的核心要素,通过系统改革充分释放人才、资本、信息、技术等方面的活力,营造有利于协同创新的环境氛围。
五、项目申报
1.实施方式:“协同创新计划”以我校优势学科、平台为基础,以协同创新体为申报主体,以项目形式进行申报。“协同创新计划”分国家级、省级两个培育层次。各二级学院(系)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充分发挥博士和教授与著名大学、企业和科研院所的学术联系,特别是博士导师的学术影响力,积极参与国家级“协同创新计划”的申报。
2.项目类型:“协同创新计划”项目分为面向科学前沿、面向行业产业、面向区域发展和面向文化传承创新四个方面,包括牵头组织和参与实施两个类型。并针对上述两个类型、四个方面协同创新项目的不同要求、目标和任务,建立相应的准入条件、遴选标准、建设方式和实施要求。
3、申报要求:“协同创新计划”项目的申报条件参照国家和河南省“协同创新计划”要求进行。结合我校实际情况,提出以下要求:
(1)学校现有的博士点建设学科、省级重点学科、省部级重点实验室、教育部创新团队、人文社科研究基地等建设单位,须以国家级“协同创新计划”项目要求为目标,结合自身建设基础,积极参与国内著名高校、科研院所开展的国家级“协同创新计划”项目申报,并争取进入国家级“协同创新计划”项目支持行列。要求五个工科二级学院各自至少参与2项国家级“协同创新计划”项目申报,其他二级学院(系)各自至少参与1项国家级“协同创新计划”项目申报。
(2)学校现有的硕士点学科、省创新团队、教育厅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人文社科研究基地等建设单位,须以河南省“协同创新计划”项目要求为目标,结合自身建设基础,积极参与省内外高校、科研院所开展的国家级和河南省“协同创新计划”项目申报,并争取进入省级或国家级“协同创新计划”项目支持行列。5个工科二级学院各自提出2项省级“协同创新计划”项目申报、其他二级学院(系)各自提出1-2项省级“协同创新计划”项目申报。
(3)所有申报单位须有较好的前期工作基础,与高校、院所、地方政府、骨干企业等签订有协同创新联合协议,建立有协同创新体。
4. 时间进度安排
(1)参加国家级“协同创新计划”项目申报:在4月25日前向科技处上报拟参加的“协同创新计划”项目名称和依托学校,争取4月底前完成与对方合作协议的签署。
(2)牵头省级“协同创新计划”培养项目申报:在4月27日前向科技处上报二级学院(系)牵头组织的省级“协同创新计划”培养项目名称,5月10日前上报项目申报书一份。申报书撰写提纲见附件。
(3)参加省级“协同创新计划”项目申报:在4月25日前向科技处上报拟参加的省级“协同创新计划”项目名称和依托学校,争取5月底前完成与对方合作协议的签署。
5.项目申报遴选:
(1)对参加外校“协同创新计划”项目,学校将积极配合二级学院(系)完成合作协议的签署和各种协调工作。
(2)对我校牵头组织的“协同创新计划”项目,学校将统筹规划“协同创新计划”项目的立项遴选工作。成立郑州轻工业学院协同创新专家论证组,结合各申报单位的前期工作基础,工作成效、协同创新模式的组建、协同创新方向选取及申报主题学科现有水平等确定 “协同创新计划”培育项目和培育层次。同时,根据河南省“协同创新计划”申报具体要求,推荐申报河南省“协同创新计划”项目申报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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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处
2012.4.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