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河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集中结项通知
发布部门: 科技处   发布时间: 2012-05-11   浏览次数: 393


关于河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集中结项通知

 

全校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规定,河南省高等学校人文社科研究项目自批准之日起,研究周期一般为1-2年,特殊情况可申请延期1年。据此,教育厅决定对河南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项目进行集中结项。现将集中结项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项范围

  2010年度河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重点项目、基地项目。

  2011年度河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包括规划项目、青年项目和专项任务项目。

二、申请结项条件

     1.已经完成立项时批准的项目《申请评审书》约定的研究任务,最终成果形式与原计划或批准变更形式相符;

     2.最终成果由项目责任人主持完成并作为第一署名人,不存在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争议;

     3.结项形式为著作的项目其最终书稿(打印稿)已经完成且正式出版;结项形式为论文的项目已正式发表;结项形式为研究报告的项目须有实际应用部门的采纳证明(注明采纳内容及价值)。

     4.公开发表或出版的项目成果须注明“河南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字样,并附项目编号。未标注者不予承认。

三、结项提交材料要求

  申请结项者需认真填报《河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结项审批书》(见附件1)一式3份和《河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结项统计表》1份(见附件2),并同时提交以下材料:

     1、结项形式为论文的项目,需提交论文原件和复印件3份,原件经审核后退还。

     2、结项形式为著作的项目,需提交著作原件和封面、版权页、目录、后记复印件3份,原件经审核后退还。

     3、结项形式为研究报告的项目,需提交研究报告打印件、专家鉴定意见原件或采用部门证明原件3份。结项形式为研究报告的规划项目、青年项目和专项任务项目,需经3名以上专家(至少有两名校外专家,均需具有正高级职称)鉴定。被有关党政部门采用的有采用证明,可不进行专家鉴定,但需要提交相关证明。

     除著作、论文原件外,其它复印件、专家鉴定原件、采用部门证明原件要连同《结项审批书》一起装订成册。

     4、项目申报时的《申请评审书》复印件1份。

     5、所有材料装入档案袋,外贴结项审批书封皮

四、报审时间

  为规范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实行集中结项。2010年审批立项的基地项目、重点项目和2011年申批立项的规划项目、青年项目、专项任务项目均须在201268日前由各归口单位科研秘书集中交学校科技处,由科技处统一去教育厅办理结项。

由于特殊原因不能按时结项者须提出延期申请,否则按撤项处理,不予结项,由学校追回已拨经费,上缴省教育厅。该项目负责人3年内不得申报河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科研项目的结项情况,将作为学校申报教育厅社科研究项目、评选社科研究成果的重要参考。

联系人:王晓辉   联系电话:63556283

                                              科技处

2012.05.10

 

1.项审批书

2.项统计表


图说轻工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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