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1年度省政府决策研究招标课题结项的通知
发布部门: 科技处   发布时间: 2012-05-11   浏览次数: 98


学校各单位: 
   2011年度省政府招标课题结项工作已经开始,望各单位按要求做好结项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果要求
    1.研究成果须观点明确,分析透彻,结合实际,体现创新,强调对特点、规律的把握和政策建议的操作性,观点上要有新意,敢于发现新问题,提出新思路。
    2.凡正式出版和发表的研究成果,专著类必须在“封面”或“封二”的位置注明“河南省政府决策研究招标课题”字样,研究报告、论文类必须在显著位置注明“河南省政府决策研究招标课题”字样及立项号。
    二、结项提交材料要求:
    1. 课题成果形式必须是研究报告,研究报告要求具有一定的理论深度和现实意义,篇幅不得少于10000字。
    2.发表论文1篇。该论文内容须以研究报告主要观点在公开刊物上发表,发表时间在立项通知下达后。
    3.提供3000―5000字的决策建议文稿以便参阅。
    4.按照要求填写《结项审批表》(附件1)。
    5.研究报告和决策建议文稿打印稿3份,并同时提交电子文档1份(电子信箱:keyanchu@zzuli.edu.cn);公开发表的文章提交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审验后原件返回),将所有材料装进档案袋并贴上《结项申请表》首页。
    6.报送截止时间:各部门在5月25日前将本单位结项材料统一报送科研处,上报纸质材料的同时,上报电子档文件。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须由课题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河南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审批。对未经批准擅自变更的课题,将不予结项:
    1.到达结项时间(一年)时,不能完成者,须及时提出延期申请,提交《延期结项申请表》(附件2一式2份,请院(部)科研负责人把关后报科技处。由科技处报经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科研处批准后方可延期,延期不超过5个月;
    2.变更与增添课题参加人;
    3.变更课题名称;
    4.变更成果形式;
    5.对研究内容作重大调整;
    6.因故终止或撤消课题。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对于撤消的、不予结项的课题主持人,将取消其五个年度的申请资格;对于资助性课题,由中标单位追回资助经费。结项时被评为“暂缓结项”等级的课题,六个月后仍不能结项的,其主持人取消其五个年度的申请资格。

    联系人:管洲 王晓辉
    联系电话:63556283 63556619

   
        

附件1 结项审批表

附件2 延期申请表


图说轻工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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