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郑州轻工业学院“协同创新计划”项目的通知
发布部门: 科技处   发布时间: 2012-06-04   浏览次数: 177


校属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实施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简称“2011计划”)的意见》和《河南省教育厅财政厅关于实施河南省高等学校协同创新计划的意见》,大力推动我校协同创新培育建设,决定开展郑州轻工业学院“协同创新计划”申报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详见《郑州轻工业学院协同创新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中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拟培育“牵头申报”省级协同创新计划项目的,需认真学习、领会《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实施河南省高等学校协同创新计划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和《河南省高等学校协同创新计划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有关精神,特别注意《意见》中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特别注意《方案》中“重点任务”、“实施原则”以及“实施方式”中的“项目申报要求”有关内容。

二、项目类别

2012年开始实施学校“协同创新计划”,每四年为一周期。学校“协同创新计划”以我校优势学科、平台为基础,以协同创新体为申报主体,以项目形式进行申报。

四年计划培育校级(牵头)“协同创新计划”项目8-10项左右。校级“协同创新计划”项目主要支持四个类别:

1、“面向行业产业、新兴战略产业”共性关键技术(预计支持7-8项):重点以国家和中原经济区建设中的重大关键技术需求为依据,组织国内外省相关高校、省内著名研究所和著名企业共同组成协同创新体,通过协同创新使研究成果在企业进行转化和产业化。

2“面向科学前沿和面向文化传承创新”(预计支持2-3项):重点是以位于国际研究前沿和原始创新为目标的基础研究和以文化传承创新为目标的人文社科项目。

三、立项遴选原则

学校统筹规划“协同创新计划”项目的工作。结合各申报单位的前期工作基础,工作成效、协同创新模式的组建、协同创新方向选取、申报协同创新学科现有水平、预期实现产业化或原始创新的目标以及四年内实现省级立项的目标等,通过向校学术委员会公开答辩的方式汇报和确定学校“协同创新计划”培育项目。同时,根据国家、河南省“协同创新计划”申报具体要求,推荐申报国家、河南省“协同创新计划”项目申报单位。

四、申报要求

1、各申报单位要瞄准国家、行业和中原经济区建设等学科前沿、社会经济发展的重大科技需求,组织老师认真研讨和认真分析本单位学科特色及优势,打破校内院系界限,跨院系、跨学科联合进行顶层设计。经过四年培育,力争培育出能引领河南省中原经济区建设相关领域协同创新计划项目。

2、把这次协同创新的申报看成是特色学科的凝练和彰显,而不是单纯的科研项目申报。申报的协同创新题目必须是一个“小学科”,它是由几个或系列科研项目组成的“小学科”,这些项目是高度相互关联共同支撑“小学科”,从而共同支持一个“小产业”,“小产业”的产值必须是数以亿计。

3、在协同创新的选题时,要充分论证拟申报的选题在河南省所处的位置和今后的发展趋势,经过四年的培养是否能够处于河南省相关领域的领先地位,即成为省级协同创新的强力竞争者。因为河南省在省级协同创新的立项中,对相同或相近“小学科”只设立一个相同创新体,而不是原来单纯的项目申报。

4、对“面向行业产业”和“新兴战略产业”两类协同创新题目,必须与河南省的著名企业结合,同时积极考虑与著名企业或产业聚集区的当地政府一起合作协同创新,最终实现产业化(产值数以亿计)和从企业和当地政府获得更多的科研经费支持。

5、在申报的同时,认真论证并明确经过学校立项培育后的目标:即牵头申报省级协同创新中心还是参与兄弟高校联合申报省级协同创新中心。

6、须有较好的前期工作基础,与高校、院所、地方政府、骨干企业或产业联盟等签订有(或拟签订的)协同创新联合协议,建立有(或拟建立)协同创新体。

五、时间安排

1各二级单位可牵头联合校内其它二级学院(系)申报校级协同创新计划项目2-3项(二级学院参与其它二级学院不在限项范围之内),填写《郑州轻工业学院协同创新计划项目申报书》,A4纸双面印制,一式5份。

22012613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科技处404房间,6月中下旬组织校内遴选,确定学校第一批校级协同创新项目。

附件:《郑州轻工业学院协同创新计划项目申报书》:点击此处下载附件

 

              科技处

2012.6.4


图说轻工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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