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国家语委语言文字报社《关于举办
“第二届全国高等院校学生语言文字基本功大赛的通知》的通知
各院(系):
为配合全国“第十届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开展,促进大学生语文水平的提高,教育部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司举办“第二届全国高等院校学生语言文字基本功大赛”(见附件一),请各院(系)组织学生自愿参加。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比赛事项参照“关于举办第二届全国高等院校学生语言文字基本功大赛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二、报名时间:
学生报名:10月8日至10月12日,参赛学生到所在院(系)办公室报名,认真填写报名统计表内的信息(见附件二),并交参赛材料工本费每人10元(举办单位指定收费标准,见附件一)。参赛学生信息由各院(系)负责登记、备案。
各院(系)报名:各院(系)于2007年10月16日前,将附件三及报名费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办公楼319室)。
三、说明
大赛内容、参赛对象、时间安排、参赛办法、奖励办法见附件一。
联系人:李继光
联系电话:63556296
教务处
2007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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