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国家语委语言文字报社《关于举办“第二届全国高等院校学生语言文字基本功大赛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部门: 教务处   发布时间: 2007-10-08   浏览次数: 29


关于转发国家语委语言文字报社《关于举办

第二届全国高等院校学生语言文字基本功大赛的通知》的通知

各院(系):

为配合全国“第十届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开展,促进大学生语文水平的提高,教育部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司举办第二届全国高等院校学生语言文字基本功大赛”(见附件一),请各院(系)组织学生自愿参加。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比赛事项参照关于举办第二届全国高等院校学生语言文字基本功大赛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二、报名时间:

学生报名:108日至1012日,参赛学生到所在院(系)办公室报名,认真填写报名统计表内的信息(见附件二),并交参赛材料工本费每人10元(举办单位指定收费标准,见附件一)。参赛学生信息由各院(系)负责登记、备案

各院(系)报名:各院(系)于20071016日前,将附件三及报名费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办公楼319室)。

三、说明

大赛内容、参赛对象、时间安排、参赛办法、奖励办法见附件一。

联系人:李继光

联系电话:63556296

  

                                             教务处

                                          2007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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