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2008学年第二学期教学计划进程表(见附件)已初步安排,为了尽快准确地落实下学期教学任务,并尽可能地减少变动,请各教学单位安排专人认真核对并提出修改意见。
一、安排实践教学环节需考虑的几个因素
1、实践教学环节尽量不要安排在期初(前三周),因学校安排有补考。
2、实践教学环节尽量不要安排在期末时间(后三周),因期末时间课程设计和课程考试较多,也不便于学校统一检查。
3、五一节期间不要安排实践教学环节。
二、制图教室的使用(针对课程设计)
请注明专业班级、人数、具体时间段、教室个数及座位数等信息,以便学校统一安排。
三、核对步骤
1、各院(系)的教务员根据培养计划认真核对进程表,主要查看实践环节的周数有无变动。
2、承担相关实践教学任务的教师认真核对实践环节类别及周次。
3、各院(系)主管教学工作的领导严格把关,统筹考虑实践环节的周数、周次是否合理,并签字盖章予以确认。
4、各教学单位应于
11月5日(下周一)下午5:30之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逾期未报,视为同意学校的初步安排。
点击此处下载附件 教务处
2007.1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