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部):
2007-2008学年第一学期在第13周前结束的课程,可申请提前考试,提前考试安排周次为本学期的第14-15周,请各任课教师于第11周周四前,将申请提前考试的课程报各院(系、部)教务员,各院系于第11周周五下午5:00前报教务科。各院(系、部)教务员注意考试周提前的专业的课程考试安排,其考试课程也在此次填报。
提前考试填报表见附件:点击此处下载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