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根据《郑州轻工业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条例》,从本周起开始进行2008届毕业设计(论文)的选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题内容要求
1.毕业设计(论文)的选题必须符合本专业的培养目标及教学基本要求,体现本专业基本训练内容,较多地应用已修课程和实践性环节的教学内容。申报的选题应尽可能结合生产、科研和实验室建设的实际情况,结合本专业学科建设的研究方向、结合教师科研课题,强化学生的实践基本训练。
2.课题选择应使毕业设计(论文)的深度适宜、份量适中,使学生在规定时间(2008届毕业设计(论文)周数为17周)内经过努力能基本完成并取得阶段性成果。对软课题应强化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训练,避免大而空的课题。
3.课题数量(含子课题数)应大于学生人数,非理工类学生要求一人一题,理工类学生尽量做到一人一题。
4.强调毕业设计(论文)选题中工程设计类型的比例,机、电、计算机类工科专业要求工程设计类型题目≥80%,化工、食工类工科专业和艺术类专业要求工程设计类型题目≥50%,非工科专业工程设计类型题目比例可适当降低。
5. 课题应尽可能结合生产、科研任务、实验室建设或社会热点问题,真题真做,结合工程实际(社会实践)的课题不少于80%。
6.对于人文社会科学选题强调与社会实践相结合,要求教师选题要经过充分的调研后确定,选题要有针对性和可行性。
二、选题工作安排
1、具有中级及其以上职称或者具有硕士及其以上学位的教师具有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的资格。助教可以协助具有指导毕业设计(论文)资格的教师指导本科毕业设计(论文)。
2、每个指导教师指导学生数不能超过10人。
3、各院(系)组织毕业设计(论文)选题的申报工作,申请教师应填写《毕业设计(论文)课题申报表》。
4、所申报的课题经过校内专家评审,专业教研室审核,院系批准后,填写《毕业设计(论文)情况一览表》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5、鼓励介绍学生到生产、设计、研究等单位进行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各院(系)应在总结2007届校外毕业设计经验的基础上,争取2008届在校外进行毕业设计的比例有所扩大,申请到校外进行毕业设计(论文)者应依据《郑州轻工业学院关于本科生在校外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的暂行规定》执行,各院(系)应加强对在校外进行毕业设计(论文)学生的跟踪与管理。
6、所申报选题经审查备案后,原则上不得更动。若因特殊原因需要变动的,须重新办理申报手续,重新填写《毕业设计(论文)课题申报表》备案。
三、工作要求
1、各院(系)第15周--第16周组织教师申报课题。
2、各院(系)在第17周安排教研室、院系审查、论证、调整。
3、各院(系)在第18周确定毕业设计(论文)题目,安排学生选题及指导教师与学生见面。
4、各院(系)于第19周星期四之前将《毕业设计(论文)情况一览表》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同时提交电子文档。
5、各院(系)应按照《郑州轻工业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条例》的要求组织、安排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并依据本规定制订适合本单位的实施细则,报教务处备案。
教务处
2007.1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