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为了切实做好考试工作,营造良好的考风、学风,针对近期考试工作出现的问题,强调如下:
一、期初补考工作
各单位应认真按照《郑州轻工业学院考试管理办法》、《郑州轻工业学院考场规则》、《郑州轻工业学院监考守则》组织考试。负责通知监考教师和学生按有关要求参加监考和考试。
1. 各单位应安排人员在考试前10分钟巡视本单位学生补考考场;
2. 监考老师必须佩带监考牌,认真填写考场情况报告单,认真履行监考职责;
3. 考生必须携带要求的证件,否则,不允许进入考场;
4. 对监考教师违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同时对所在单位予以通报;
5. 对学生违规按《郑州轻工业学院学生违纪处分管理规定》处理。
各单位负责通知监考教师和学生,要高度重视补考工作,按有关要求参加监考和考试。
二、课程考试质量分析总结工作
按照“关于做好2007-2008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的通知”要求,本学期期初应将上学期《学期考试情况总结分析报告》和部分课程的《课程考试情况总结分析报告》交教务处,请未交的单位尽快上报。
教务处
2008-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