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7-2008学年第二学期本科毕业生毕业前补考的通知
发布部门: 教务处   发布时间: 2008-03-19   浏览次数: 8


各院(系):

本学期毕业前补考将于第八周开始进行,为了切实做好毕业前补考工作,现将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补考对象:

12008届本科生未取得必修课程学分的学生。

2、往届本科生,未取得必修课程学分,且办理“郑州轻工业学院本科生毕业补考申请表”(见附件1)的学生。

二、补考人数填报:

1、按照“郑州轻工业学院毕业前补考填报表”(见附件2)格式填报,要求考试课程和考查课程分页填报,课程名称要与教学安排中的名称一致,不得随意更改简写。

2、往届本科生,必须办理“郑州轻工业学院本科生毕业补考申请表”后,方可参加补考。

3、对于补考课程门数大于等于5门的学生,单独列出其姓名及补考课程报教务科。

4、请各学生院系于327下午17:00前报教务科。同时将电子表发至:jwkfu@zzuli.edu.cn

三、考试安排:

毕业前补考由教务处统一安排并下发到各学生院(系)及教学单位。

四、考试要求:

1、各课程承担单位,应按《郑州轻工业学院考试管理办法》做好各补考课程的试卷命题保密等各项工作。

2、各学生院(系)通知学生做好补考的准备工作,并通知学生严格按照学校的考试规定参加考试。学生必须携带郑州轻工业学院考试证参加考试,证件丢失者,务必于补考开始前一周到教务处教务科补办考试证件,无考试证者,不得参加考试;往届本科生,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及“郑州轻工业学院本科生毕业补考申请表”。在校生考试作弊,按《郑州轻工业学院学生违纪处分管理规定》严肃处理,往届学生作弊,取消考试资格。

3、各学生所在院(系)必须于考试前10分钟将补考学生名单送达学生所在考场,以便监考人员在学生进场时核对。

4、各院(系)安排的监考教师不得随意更换;监考教师应佩戴监考证提前10分钟到达考场,根据各院(系)报送的补考学生名单,认真核查学生证件,并于考卷发放前宣读考场指令,认真履行监考职责,杜绝考试舞弊现象。

 

附件1“郑州轻工业学院本科生毕业补考申请表”点击此处下载附件

附件2“郑州轻工业学院毕业前补考填报表”点击此处下载附件


图说轻工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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