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按规定时间提交学生课程成绩通知
发布部门: 教务处   发布时间: 2008-07-07   浏览次数: 11


各院(系)教师:

    2007-2008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已经结束,请任课教师,按照学校的规定,考查课程在考核结束一周内,考试课程在考试结束一周内,将课程成绩录入教务网络管理系统,录入后请及时进行认真核对。成绩录入过程中发现问题,请及时与所在院系教务员联系。

图说轻工大

热点新闻

精彩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