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部):
根据《郑州轻工业学院“教学名师”评选办法》(郑轻院〔2004〕69号)和《关于规范学校奖励(荣誉)设置的通知》(郑轻院党〔2007〕42号的文件要求,学校决定,在全校教学一线组织开展第二届校级教学名师的评选。现将名师评选及推荐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选范围
承担正常教学任务(含公共课、基础课、学科基础课、专业课和实验课)的在职专任教师。校级教学名师限副高以上职称。
二、推荐名额
按本单位副高以上职称在职教师(含实验指导教师)总数的7%推荐校级教学名师候选人。
三、评选方法与步骤
1、各教学单位应组织动员本部门符合条件的教师积极申报,认真组织,坚持标准,严格把关。
2、申请人须按要求准备:
⑴《郑州轻工业学院教学名师奖推荐表》一式3份,并准备背景材料;
⑵教学名师奖候选人30分钟讲课录像光盘一张(rm格式,不大于50MB);
⑶个人材料一份,包括①个人简历,500字左右;②名师心得,500字左右;③名师寄语,200字左右;④名师名言,100字左右;⑤名师先进事迹,2000字左右;⑥所属专业领域介绍,300字左右;⑦彩色数码照片(实训实习基地工作照片、与学生互动工作照片),像素为300万以上,横竖各二张;
⑷上述材料的电子文档一份。
各单位应于2008年10月10日上午10点前将申报材料(纸质和电子文档)报教务处教学科,过期不再受理。 3、学院在各系(部、分院)推荐的基础上,将于10月中旬把申报人材料上网公示。
4、学校于10月中下旬组织专家评审,经考察、评议、表决、公示并报学院批准,确定郑州轻工业学院教学名师人选。
四、奖励名额和额度
1、奖励名额:6~10名。
2、奖励额度:3000元。
教务处
2008.9.2
附件1:郑州轻工业学院教学名师奖推荐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