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09年度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09〕65号)”精神及《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2009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要求,结合“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09年度高等学校精品课程申报评选工作的通知(教高〔2009〕315号)(见附件1)文件的具体要求,学校决定进行省级精品课程推荐工作。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省级精品课程推荐范围:2003年以来的校级精品课程及校级精品建设课程(见附件2),每个教学单位申报一门课程。
二、申报条件及推荐要求
各院(系)应根据申报范围和课程建设情况,组织有关教师积极申报,并做好遴选、推荐工作。省级精品课程的申报条件及推荐要求按“国家级精品课程评审指标”(本科,2009)执行,见附件3。
三、时间要求
1.各院(系)接到本通知后,应将精品课程申报工作的有关精神及时传达到每个教师,特别是课程负责人,对符合申报条件的课程认真组织教师申报,并准备好相关申报材料,填写“河南省精品课程申报表(本科)”(见附件4),于5月11日上午10点前将电子版及纸质材料各一份报教务处教学科。
2.学校拟于5月11日下午通过网络对申报课程择优推荐省级精品课程。各课程需将网络资料进行更新和完善,并将2009年新的申报书上传至网络。
3.请各教学单位严格按照上述时间要求,及时上报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四、其他说明
今年省里对于入选省精品课程门数已经超过4门(含4门)的同种课程,原则上不再接受申报,包括有机化学(7门)、分析化学(5门)、数学分析(4门)、高等代数(4门)、机械设计(4门)。
教务处
2009年5月4日
附件1: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09年度高等学校精品课程申报评选工作的通知(教高〔2009〕315号)点击此处下载附件1
附件2:2003年以来的校级精品课程及精品建设课程点击此处下载附件2
附件3:国家级精品课程评审指标(本科)点击此处下载附件3
附件4:河南省精品课程申报表点击此处下载附件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