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各位任课教师:
根据学校本科成绩管理规定的要求,任课教师应在考核结束一周内,将考核成绩录入教务网络管理系统,并将签字确认后的手写成绩单报学生所在院系。
现就成绩录入可能出现的问题作如下说明:
1.任课教师因故未能按时将学生成绩录入教务网络管理系统的,请于7月10日上午与教务科(63556911)联系,说明原因,申请增开录入成绩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