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综合性、设计性实验是判断实验教学内容质量的一项重要指标,为了规范实验项目管理,提高实验教学质量,依据《郑州轻工业学院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管理办法》(郑轻院【2004】203号)文件精神,对该项工作明强调如下:
1、各教学单位应组织教师认真研究实验教学内容,整合知识点,力争开设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
2、各教学单位应对2009-2010学年开设的实验课进行梳理,填写附表一;对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开设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对已论证过并在用的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直接填在附表二上;对新增的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认真论证,并登记在附表二上。
3、对新增的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论证,要求填写《郑州轻工业学院实验教学研究项目立项及验收书》。填写要求:
①、每个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学时应以一次实验课时间为限(食化类4-6学时,其它类2-4学时)。原则上每门实验课至少应开设一个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每个教学单位有综合性设计性实验课门数占实验课总门数的比例应达80%以上。
②、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名称、学时等信息在以后的各类实验教学材料中出现时,应与申报表中的一致。
③、若该项目在多门实验课程中出现应在论证表中填写所有相关课程名称。
4、对新开实验课,应在首开学期同时上报实验教学大纲、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立项书等相关实验教学材料。
各教学单位应组织教师认真讨论,集中论证,并将签署意见的立项书、附表一、附表二及其电子文档于3月18日前报送实践教学管理科。
实践教学管理科电话63556296,邮箱sjjxk@zzuli.edu.cn.
附:1、《郑州轻工业学院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管理办法》(郑轻院【2004】203号)(含立项书)
2、附表一:2009-2010学年实验课程情况汇总表
3、附表二: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汇总表
教务处
2010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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