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总结工作的通知”(教高〔2010〕359号)(见附件1)文件要求,请各院(系)认真总结本单位“质量工程”实施情况,完成以下三项工作:
1、完成《 学院(系)“质量工程”实施总结报告》,总结报告应包括“质量工程”项目实施基本情况(包括专项名称、总体规划、配套文件、高校经费投入、建设内容、建设情况等)、成效与基本经验(包括教师参与情况和学生受益面等)、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等三部分内容。
2、填写《“质量工程”建设情况汇总表》(见附件2)。
3、对“十二五”期间国家级“质量工程”、省级“质量工程”的建设提出建议。建议应包括建设项目名称及建设内容、项目必要性和可行性、项目管理方式等,形成《 学院(系)关于对“十二五”期间实施国家及省级“质量工程”的建议报告》。
教育部“质量工程”项目包括:教学团队、特色专业、精品课程、教学名师、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十一五”规划教材。对国家级、省级、校级三个层次的每个项目分项进行总结。
请各单位于2010年5月12日之前将实施总结报告及建设情况汇总表纸质材料及电子版交教务处教学科,邮箱:jxknew@zzuli.edu.cn,联系电话:63556884。
教务处
2010年5月7日
附件1:关于开展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总结工作的通知(教高〔2010〕359号)
附件2:“质量工程”建设情况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