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总结工作的补充通知”(教办高〔2010〕101号)(见附件1)文件要求,请各院(系)认真总结本单位“质量工程”实施情况,完成“关于对“质量工程”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总结的通知”中要求的各项工作,再根据本次补充通知,仅对国家级和省级项目完成以下两项工作:
1、国家级“质量工程”分项目实施情况总结报告
国家级“质量工程”项目建设学校,对获得立项的国家级特色专业单独进行总结,形成《 学校关于国家级“质量工程”的“ ”项目实施情况总结报告》。项目总结报告应包括项目实施基本情况(包括组织机构建设、目标完成情况、具体措施、资金投入、保障方面等)、成效与基本经验(包括教师参与情况和学生受益面等)、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进一步推进在建项目建设的有关建议等四部分内容,并填写附件2(补充通知附件1)。
2、省级“质量工程”实施情况总结报告
省级“质量工程”项目建设学校,分别对获得立项的省级特色专业、精品课程、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教学团队、教学名师奖等分项目单独进行总结,分别形成《 学校关于省级“质量工程”的“ ”项目实施情况总结报告》等分项目总结报告。分项目总结报告应包括省级“质量工程”项目实施基本情况(包括组织机构建设、目标完成情况、具体措施、资金投入、保障方面等)、成效与基本经验(包括教师参与情况和学生受益面等)、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等三部分内容,并填写附件3(补充通知附件2)。
请各单位于2010年5月17日上午10点之前将实施总结报告及项目实建设情况汇总表纸质材料及电子版交教务处教学科,邮箱:jxknew@zzuli.edu.cn,联系电话:63556884。
教务处
2010年5月12日
附件1:关于开展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总结工作的补充通知(教办高〔2010〕101号)
附件2:补充通知附件1 国家级“质量工程”“ ”项目实建设情况汇总表
附件3:补充通知附件2 省级“质量工程”“ ”项目实建设情况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