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轻工业学院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发布部门: 教务处   发布时间: 2011-07-07   浏览次数: 825


为充分发挥我校多学科综合优势,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拓宽学生的知识面,增强适应能力与竞争能力,培养适应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需要的复合型人才,提升我校大学生的就业能力和就业质量,改变高校人才培养模式单一的状况,同时为一些成绩优良、学有余力的学生创造条件,使他们能够脱颖而出,经河南省教育厅批准,郑州轻工业学院获准开办经济学、电子商务、法学、市场营销、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共五个双学位专业。现将报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1.我校全日制本科二年级学生(2010级学生)。

2.在本专业学有余力,本专业主修课程未有不及格,并且未受记过及其以上处分者。

3.必须跨学科申报双学位,即双学位学科要和主修学位学科不同。

二、拟开设专业、教学计划总学分及授予学位

序号

专业

总学分数

授予

学位

开设

院系

开课地点

1

经济学

75

经济学学士

经管

科学校区

2

电子商务

75

管理学学士

计算机

科学校区

3

法学

75

法学学士

政法

科学校区

4

市场营销

75

管理学学士

经管

东风校区

5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73

工学学士

计算机

东风校区

三、报名程序

1.凡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在大二上学期开学两周内报名,报名时需下载并填写《郑州轻工业学院本科生双学位申请表》(见附件1),附《郑州轻工业学院申请双学位学生已修课程成绩认定表》(见附件2)交主修专业所在学院,经所在学院审批同意后,送开办双学位学院审核。

2.开办双学位学院对学生学习资格进行审核,报教务处批准后公布获得双学位学习资格的学生名单。

3.经审核获得学习资格的学生于大二上学期开始按照教务处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缴费(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凭缴费收据报到注册。注册后取得双学位学籍。注册时间为开课学期前两周。已选定某个专业并注册成功,不得中途退选。

四、培养模式

1.组班形式:双学士学位班单独编班,原则上每班60人左右,报名人数在30人以下的专业不开班。

2.管理模式:学生录取后,单独建档,由开设学院统一记录和管理与双学位有关的课程安排、考勤、考试、成绩记载、证书及其他有关事项,每学期报教务处备案。除此以外,不改变学生与主修专业学院的一切关系。

五、注册收费与上课时间

1.注册收费:根据郑州轻工业学院本科生学分制管理与学分学费收取的相关规定,双学位按学分收费,收费标准为:工学每学分80元,经济学、管理学、法学每学分75元;首次报名交20学分的费用(工学计1600元,经济学、管理学、法学计1500元)。

2.上课时间:大二上学期开始至大四上学期共计五个学期学习,其中第3456四个学期进行课程学习,第7学期做毕业设计。周末或节假日上课。

六、培养方案及学时、学分

    五个双学位专业的培养方案分别见附件34567.

七、证书获得

注册学生通过相关课程的学习,经过考核通过即获得学分,并记入“双学位”成绩册;课程不及格准许补考一次,补考不及格需要重修,修费用按照工学每学分80元、经济学、管理学、法学75元的标准统一缴纳。注册学生修完要求的全部课程,获得全部要求学分,可提出学位申请,经开设院系审核后,报教务处备案,由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批准,按教育厅相关规定颁发国家承认的郑州轻工业学院“辅修”学士学位证书。

八、毕业与学位

修读双学位的学生,在主修专业学制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修完上述规定的全部课程(环节),成绩合格取得相应的学分,且必须取得主修专业学位证书,即可授予“郑州轻工业学院双学位证书”。未能获得主修专业学位或者未完成双学位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教学环节,但达到辅修专业要求者,颁发“郑州轻工业学院辅修专业证书”;未达到辅修专业条件的,双学位成绩合格所取得的课程学分,可冲抵学生全院公共选修课学分。

 

附件1:郑州轻工业学院本科生双学位申请表点击此处下载附件

附件2:郑州轻工业学院申请双学位学生已修课程成绩认定表点击此处下载附件

附件3经济学双学位培养方案点击此处下载附件

附件4电子商务双学位培养方案点击此处下载附件

附件5法学双学位培养方案点击此处下载附件

附件6市场营销双学位培养方案点击此处下载附件

附件7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双学位培养方案点击此处下载附件 

 

教务处

201176


图说轻工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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