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根据学校2011年职称评审工作的整体安排,请各教学单位按照《实验技术人员教学工作综合考核补充意见》(见附件)的要求,认真做好本单位2011年度拟申报实验系列职称教师的教学考核工作。院系考核按以下程序进行:
1. 拟报实验系列职称人员进行本人工作总结,填写附表一;
2.组织学生评教,要求专人负责,随机确定相关学生班级(至少一个学生班),使用附表二利用课间进行,当场密封,经办人在档案袋上注明评教班级、参评人数、评教时间并签署经办人姓名。
3. 院(系)考评小组(教学督导组)按照附表三进行考评,形成院系考评意见。
4. 院(系)教学考核小组汇总后填写附表四,并将上述过程材料即附表一、附表二、附表三、附表四,于9月23日上午12:00前一并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
请各院系通知相关人员。学校组织专家对全校申报实验系列职称教师的教学工作进行综合考核,述职时间另行通知,请参评人员注意网络办公的通知。
附:《实验技术人员教学工作综合考核补充意见》及相关表格点击此处下载附件
教务处
2011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