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高校教学管理人员是高等院校教学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进一步提升我校教学管理人员业务水平及综合素质,促进教学质量的提高。根据教育部《关于公布2011年下半年高校教师网络培训计划的通知》(教高司函〔2011〕122号)文件精神,经我校积极沟通争取,教育部全国高校教师网络培训中心拟在我校设立“高校教学秘书工作实践与创新”专题培训分会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1年10月21日 ― 10月23日
地点:教三楼309
二、培训对象及方式
拟培训对象为我校各教学单位教学院长(主任)、全体教务员及教务处全体人员。本次网络培训方式为集中培训。
三、培训内容及专家
本次培训专题分四个主题,具体解决教学管理人员在工作中遇到的各种实际问题:
1. 介绍教学秘书应具备的素质以及新形势下的新要求:高校秘书综合素质与工作规范;新形势对教务秘书提出的业务、管理和创新等能力要求。
2. 结合理论研究与实践探索,探讨高等教务管理中与教学秘书紧密相关的具体问题:高等学校课程分类;研讨课教学与研讨课教室、本科生研究课程管理;大学国际化的分类与学分转换,考试改革等。
3. 科学编制教学计划及信息化对教学秘书工作的支持:基于基层具体管理经验和实践操作,探讨依据校情科学编制教学计划,有效保证教学质量稳步提升。并对信息化在教学秘书具体工作中的实际应用效果做初步探讨。
4.建立符合校情的教学质量保证与监控体系:探讨衡量大学教学质量的核心数据以及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等与秘书工作紧密相关的前沿问题。
主讲教师:华中师范大学教务处刘建清处长
北京大学教务部卢晓东副部长
山东大学教务处王仁卿处长
清华大学教务处及武汉大学从事教务管理研究和教务管理实际工作的教授
四、培训费用及要求
本次网络培训由教育部网络培训中心收取每人600元培训会务费,由学校统一支付。要求参加培训人员,原则上不得缺席,确保培训效果。10月21-22日通过网络视频集中学习,23日集中学习学校相关管理材料、讨论学习内容、完成并提交作业,培训结束后可参加60天在线拓展学习。
五、培训结业及证书
参加本次教育部网络中心培训的人员,考评优秀者将获得由教育部人事司和高等教育司颁发的“高等学校骨干教师培训证书”。对于获得证书的人员,学校承认其接受继续教育的经历,记入相关档案,并作为其职务评聘的参考依据之一。
请各教学单位于10月13日(本周四)下午六点之前,将本单位相关人员名单报教务处综合科(办公楼315),同时指定1位负责人配合做好整个培训工作。
联系人:陈庆涛
联系电话:63627211
教务处 人事处
2011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