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开展“本科教学工程”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工作的通知》(教高[2012]288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工作,积极申报省级和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项目,现将工作安排如下:
1.校外实践教育基地通过参与高校学生的校外实践教育任务,推动高校转变教育思想观念,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加强实践教学环节,提升高校学生的创新精神、实践能力、社会责任感和就业能力。
2.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可以与行业企业、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政法机关等共建。
3.原则上,我校已列入教育部“卓越计划”的专业必须申报。
4.申报材料应包括实践教育基地建设方案(包括组织机构、管理办法、师资队伍、实践条件、实践形式、实践内容、接纳学生数量等)和相关支撑材料(包括企事业单位简介、资质证明、共建协议等)。
申报省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和推荐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安排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另行通知。
附件:教育部关于开展“本科教学工程”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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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
2012年0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