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制订学校2011年度下半年师资进修培养计划的通知
发布部门: 人事处   发布时间: 2011-03-01   浏览次数: 24


各教学单位:

根据《郑州轻工业学院教师进修管理办法》(郑轻[2008]99号)、《郑州轻工业学院关于教师攻读博士学位的暂行规定》(郑轻[2008]30号)、《郑州轻工业学院教师进博士后科研流动(工作)站工作暂行规定》(郑轻院[2009]48号)等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学校2011年度下半年师资进修培养计划的制订工作,请各教学单位对本单位师资进修培养计划进行组织论证,结合本单位“十二五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加强对中青年教师的培养,有计划安排青年教师在职攻读学位。请于2011315日前将本单位2011年度下半年师资进修培养计划报送人事处师资科。

为鼓励教师进企业从事工程实践工作,保障我校“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方案”的实施,根据《郑州轻工业学院关于教师进企业从事工程实践的暂行规定》(郑轻院[2010]77号),请相关单位认真做好本学期及下半年选拔教师进企业从事工程实践工作的事宜,一并列入2011年度师资进修培养计划。

  附件:

  1、《郑州轻工业学院关于教师攻读博士学位的暂行规定》

  2、《郑州轻工业学院教师进博士后科研流动(工作)站工作暂行规定》

  3、《郑州轻工业学院教师进修管理办法》

4、《郑州轻工业学院关于教师进企业从事工程实践的暂行规定》

5、郑州轻工业学院2011年度下半年教师进修计划表

6、郑州轻工业学院教师攻读博士学位审批表

7、郑州轻工业学院教师进博士后站审批表

8、郑州轻工业学院教师进修申请表

9、郑州轻工业学院教师进企业从事工程实践申请表

 

         人事处

         201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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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说轻工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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