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1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工作的通知》(教人[2011]204号)文件要求,现将有关推荐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人范围
省(校、厅)级学术技术带头人或省、校级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
二、推荐条件
(一)在我校从事教学科研工作5年以上,政治思想素质好,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主讲过一门以上主干课程,曾独立主持或参与负责一次全过程的课题研究并取得成绩。
(三)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66年3月31日以后出生);或者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讲师,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1年3月31日以后出生)。
三、推荐办法及报送材料、时间要求
(一)采取个人申报、院(直属系、部)推荐、专家评审、学校研究决定的办法。由申请人向所在单位申报,经各院(直属系、部)研究后,报学校人事处;人事处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报校长办公会议研究确定拟推荐人选,上报省主管部门。
(二)每个院(直属系、部)限推荐1人。
(三)报送材料要求
1、院(系、部)书面推荐报告一份。
2、《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一式10份。
(三)上述材料于2011年3月30日下午6点前报送人事处师资科,逾期不再受理。
四、注意事项
申报人应详细阅读相关文件(见附件)或登陆教育部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交流武汉中心网站(www.train.whu.edu.cn)或中国高校教师网(www.ccf.edu.cn)查询相关政策。
(联系人:张焕君 联系电话:63556050)
人事处
2011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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