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直属系、部):
根据学校岗位设置管理与聘用工作安排,经学校研究决定,设置教师三级岗位调节指标,进行教师三级岗位聘用评审工作,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符合学校教师三级岗位聘用条件的在编在岗教师。已通过教师三级岗位聘用评审人员不再申报。
二、聘用评议程序
根据《郑州轻工业学院岗位设置管理与聘用实施方案》(郑轻院党[2010]64号)文件规定,聘用评议程序为:
1、应聘人员向应聘单位提出聘用申请,填报《郑州轻工业学院岗位教师岗位聘用申请表》,并提交符合任职条件的支撑材料。
2、院(直属系、部)岗位聘用工作小组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和基本条件进行审核,按照竞争上岗、择优聘用的原则,评审、推荐拟聘人员名单,报学校教师岗位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人事处)。
3、学校教师岗位聘用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专家组进行评审。
4、评审结果报学校岗位设置管理与聘用工作领导小组批准。
三、报送材料及要求
1、《郑州轻工业学院教师三级岗位聘用评审简表》一式25份。
2、个人近五年业绩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到账经费须由学校财务处出具证明;论文收录须提交收录证明原件)。
3、申报人所在院(直属系、部)岗位聘用工作小组评审推荐意见。
4、报送材料截止时间:2011年5月4日下午6点。
四、有关问题的说明
1、近五年业绩材料的起止时间自2005年6月1日起,至2010年5月31日止。
2、各院(直属系、部)须严格按照学校的规定对申报人员的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学校不再统一进行审查。如出现问题由各单位和应聘者本人负责。
教师岗位聘用工作小组
2011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