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设置教师三级岗位调节指标进行教师三级岗位聘用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部门: 人事处   发布时间: 2011-04-29   浏览次数: 66


各院(直属系、部):
  根据学校岗位设置管理与聘用工作安排,经学校研究决定,设置教师三级岗位调节指标,进行教师三级岗位聘用评审工作,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符合学校教师三级岗位聘用条件的在编在岗教师。已通过教师三级岗位聘用评审人员不再申报。
  二、聘用评议程序
  根据《郑州轻工业学院岗位设置管理与聘用实施方案》(郑轻院党[2010]64号)文件规定,聘用评议程序为:
  1、应聘人员向应聘单位提出聘用申请,填报《郑州轻工业学院岗位教师岗位聘用申请表》,并提交符合任职条件的支撑材料。
  2、院(直属系、部)岗位聘用工作小组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和基本条件进行审核,按照竞争上岗、择优聘用的原则,评审、推荐拟聘人员名单,报学校教师岗位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人事处)。
  3、学校教师岗位聘用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专家组进行评审。
  4、评审结果报学校岗位设置管理与聘用工作领导小组批准。
  三、报送材料及要求
  1、《郑州轻工业学院教师三级岗位聘用评审简表》一式25份。
  2、个人近五年业绩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到账经费须由学校财务处出具证明;论文收录须提交收录证明原件)。
  3、申报人所在院(直属系、部)岗位聘用工作小组评审推荐意见。
  4、报送材料截止时间:2011年5月4日下午6点。
  四、有关问题的说明
  1、近五年业绩材料的起止时间自2005年6月1日起,至2010年5月31日止。
  2、各院(直属系、部)须严格按照学校的规定对申报人员的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学校不再统一进行审查。如出现问题由各单位和应聘者本人负责。
 
                                      教师岗位聘用工作小组
                                         2011年4月29日

图说轻工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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