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直属系、部):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定于近期开展2011年度上半年博士科研基金资助项目的立项评审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员范围
我校引进的或在职培养返校工作的博士,获得博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已获博士科研基金资助的教师不再重复申报。
二、报送材料要求
申报人员严格按照《郑州轻工业学院博士科研基金管理办法》(郑轻院[2007]18号)、《郑州轻工业学院博士科研基金管理办法补充规定》(郑轻院[2008]13号)文件规定,填写《郑州轻工业学院博士科研基金资助项目审批表》(一式10份),于2011年5月25日前报送人事处师资科。
三、申报人员需同时准备powerpoint格式材料,按照项目立项依据及意义、拟解决的关键问题及创新性、研究内容、研究可行性、研究基础及条件、效益分析、经费预算等方面进行汇报,汇报时间为10分钟。
评审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注意事项
1、请申报人员认真准备,做好项目申请书的撰写和相关材料准备工作。
2、申报人送交申报材料时,同时送交本人博士毕业论文一份(可以是复印件),博士科研基金资助项目研究内容可以是博士毕业论文研究内容的延续或创新,但不资助重复研究。
3、请各院(直属系、部)做好督促和指导工作,召开学术委员会对新引进博士的学科、专业方向及研究团队归属等进行科学论证,对其申报的博士科研基金资助项目进行综合把关,充分发挥博士科研基金的使用效益。
联系人:张焕君
电话:63556050
附件:1、《郑州轻工业学院博士科研基金资助项目审批表》
2、《郑州轻工业学院博士科研基金管理办法》
3、《郑州轻工业学院博士科研基金管理办法补充规定》
人事处
科技处
2011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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