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郑州轻工业学院校内分配制度改革方案(试行)》、《郑州轻工业学院校内岗位津贴实施办法(试行)》(郑轻院党[2009]4号)、《郑州轻工业学院校内分配制度改革方案补充规定》(郑轻院党[2010]44号)、《郑州轻工业学院岗位设置管理与聘用实施方案》(郑轻院党[2010]64号)等文件精神,按照学校校内津贴发放的工作安排,现就2011年上半年校内岗位津贴发放有关问题说明如下:
1、按照学校岗位设置与首次聘用岗位,预发2011年上半年校内岗位津贴,并按照相应岗位进行考核。
2、校级特聘教授的岗位津贴、岗位考核,仍按2009年签订的聘用合同执行。
3、校内低职高聘、高职低聘人员,按照校内享受工资待遇的岗位等级,发放相应的岗位津贴,并按照相应岗位等级进行考核。
4、请相关工作量归口核算单位于6月28日前将本学期教学(含实验)、学生思想教育工作量核算结果以书面和电子版形式报送人事处劳资科。
校内人事分配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1年6月21日
注:请各院系查收邮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