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今年教师节,学校将对从事教育工作三十年的教职工进行表彰。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从事教育工作三十年的教职工是指:凡在教育战线工作累计满三十年的我校在编在岗教职工(时间截止到2011年8月31日,期间不在教育战线工作的年份不算)。
2、请各单位认真统计本单位从事教育工作三十年的教职工(不含2010年已表彰过的教职工),并组织填写《从事教育工作三十年教职工登记表》,汇总后,于2011年9月5日12:00前将材料报送人事处人事科。
联系人:王斌,电话:63556503
附件:1、从事教育工作三十年教职工登记表
2、从事教育工作三十年教职工汇总表
人事处
2011年9月1日
从事教育工作三十年教职工登记表点击此处下载附件
从事教育工作三十年教职工汇总表点击此处下载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