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职改办《关于报送2011年度我省高层次人才职称评价绿色通道材料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豫职改办【2011】7号)(见附件一)文件精神,2011年河南省高层次人才职称评价绿色通道政策开始实施。
一、范围和对象
我省实行高层次人才职称评价绿色通道工作的范围和对象为符合《关于建立高层次人才职称评价绿色通道的通知》(豫人社【2009】269号)(见附件二)文件有关规定来豫工作后3年内首次申报评定专业技术资格的三类人员(1、海外留学回国来豫工作的高层次人才; 2、从省外引进的重点学科、重点工程、高新技术等方面急需的高层次人才; 3、我省博士后流动站和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考核合格的出站人员)。申报系列为社会科研、自然科研、农业科研、高校教师(需到高校任教满1年以上)、工程系列等,国家和我省已实行“以考代评”或“考评结合”的系列(专业)按有关规定执行,不在此申报范围内。
二、基本原则
高层次人才职称评价绿色通道实行考核认定的办法,符合条件的人员可以不受资历、任职年限等限制,直接申报相应系列的高级专业技术资格。通过绿色通道考核认定取得的资格与通过正常评审取得的资格具有同等效力。
考核认定的标准参照我省已制定的各系列(专业)评审条件。其中海外留学人才也可按照附件条件进行破格认定。评价采取面试答辩和专家考核认定相结合的办法。申报考核认定的人员须到考核认定委员会进行答辩。答辩时提交本人正式居民身份证和工作证,答辩时间由考核认定委员会另行通知。
三、申报条件
(一) 具备下列基本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参加相应系列正高级资格的考核认定:
1、海外留学回国来豫工作的高层次人才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在海外获得博士学位后,在海外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
(2)在国内已取得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后,在海外连续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技术工作3年以上,或经组织批准作为访问学者在海外累计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技术研究工作3年以上。
2、由省外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应具有博士学位,并担任副高级职务3年以上。
(二) 具备下列基本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参加相应系列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考核认定:
1、海外留学回国来豫工作人员:在海外获得博士学位后,在海外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工作1年以上;
2、由省外引进的人才应具有博士学位,并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工作2年以上;
3、我省博士后流动站和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考核合格的出站人员。
四、申报材料
《河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3份;《河南省考核认定专业技术职务审核表》(一式25份);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外取得的学历、学位应提供学历认证证明)、任职资格证书、业务工作总结各1份;反映本人专业技术水平的专业经历证明、业绩成果、论文论著等材料原件各1份。有关表格可从“河南职称网”(www.hnzc.gov.cn)免费下载《河南省职称工作信息系统》个人版软件。 请符合申报条件人员于2011年9月9日前将所需材料上交至人事处师资科(职称办)。
联系人:赵阳,联系电话:63556050
人事处
2011-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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