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民政厅《关于事业单位等组织工伤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工伤[2011]8号)、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省直事业单位等组织参加工伤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工伤[2011]10号)精神,经学校研究决定,从2011年1月1日起,我校参加省直工伤保险统筹,学校为教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教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现将我校参加工伤保险人员名单予以公示,若有异议,请及时反映到人事处劳资科。
联系电话:63556503
人事处
2011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