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郑州轻工业学院院(直属系、部)领导班子任期目标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郑轻院党[2009]71号)、《关于印发<郑州轻工业学院机关(教辅、附属)部门任期目标考核办法(修订)>的通知》(郑轻院党[2009]72号)和《关于印发<郑州轻工业学院后勤服务单位和校办产业领导班子任期目标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郑轻院党[2009]76号)相关要求,现就校属各单位2011年度考核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程序及时间安排
1、自我评价(12月7日之前)
2、单项评估(12月8日-12月18日)
3、民主评议、部门述职(12月19日-12月25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4、校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审核(12月26日-12月30日)
5、年度考核结果报学校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审批。
6、向校属各单位反馈考核结果,并在全校公布。
7、依据考核办法进行表彰奖励。
二、考核工作要求
1、请校属各单位高度重视,做好相关材料的准备工作,确保提交的材料准确有效。
各院(直属系、部)、后勤服务单位、校办产业需提交的材料包括:自评报告、考核指标自评表、相关背景材料。自评报告要严格按照考核指标体系,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单位日常运转、工作增量以及核心指标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自评。
机关(教辅、附属)部门需提交年度工作总结。工作总结要对照年度工作计划,总结重点、亮点和特色,找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做到条理清晰、数据准确、内容充实。
2、材料要求
(1)自评报告、工作总结用A4纸打印,大标题三号黑体,正文四号仿宋体。
(2)各院(直属系、部)、后勤服务单位、校产单位提交材料要求将自评报告、考核指标自评表装订成册,封面标识“XX单位2011年度领导班子任期目标考核工作材料”。各院(直属系、部)提交的背景材料按照7项考核指标分类装订,并附上对应的考核指标自评表,于12月8日前分别报送至各单项评估工作小组。
(3)自评报告、工作总结需提交纸质文件、电子文件各一份。
各院(直属系、部)提交自评报告至人事处综合科,邮箱zhk@zzuli.edu.cn;
机关(教辅、附属)部门提交工作总结至组织部,邮箱zzb@zzuli.edu.cn;
后勤服务单位提交材料至后勤保障处,邮箱hqbzc@zzuli.edu.cn;
校办产业提交材料至财务处,邮箱cwc@zzuli.edu.cn。
(4)关于院(直属系、部)突出贡献奖的申报说明
突出贡献奖是对在学校发展建设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院(直属系、部)的特别奖励。结合学校发展实际需要,突出贡献奖励项目应是对学校建设和发展有重大影响的成果,成果层次一般应是国家级成果。突出贡献奖励项目由各院(直属系、部)申报,校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认定。请申报院(直属系、部)对照标准,认真准备,纸质材料、电子版各一份于12月7日前报送至人事处综合科。
3、负责各院(直属系、部)教学工作、科研工作、学科建设及研究生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实验室建设、党建思政及精神文明建设、学生工作考核的7个单项评估工作小组,要在12月18日前完成单项评估工作。相关职能部门将各单项评估工作小组成员名单于12月7日前报送至人事处综合科。
学校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1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