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2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特聘教授、讲座教授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部门: 人事处   发布时间: 2012-04-28   浏览次数: 91


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2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特聘教授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教高〔2012〕329号)精神,现就做好2012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特聘教授、讲座教授人选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1、学校已获准设置的特聘教授岗位学科内推荐特聘教授和讲座教授人选。
  2、我校可推荐特聘教授和讲座教授的学科为:食品科学、电机与电器、发酵工程、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设计艺术学。
  3、我校已有特聘教授人选的岗位学科,可以推荐讲座教授人选:材料学、机械设计及理论、计算机应用技术。
  4、每个岗位学科的特聘教授和讲座教授推荐候选人分别不得超过2名。
  5、不得连续两次推荐同一岗位候选人;两次未通过评审的候选人不再申报。
  二、推荐条件
  1、人选应符合《河南省高等学校特聘教授岗位制度实施办法》(附件1)规定的条件。
  2、特聘教授人选的年龄要求为:截至2012年1月1日,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类人选不超过45周岁(1966年1月1日后出生),人文社会科学类人选不超过55周岁(1956年1月1日后出生)。
  讲座教授人选应在海外教学科研一线工作,一般应担任高水平大学教授及以上职位或其他相应职位。
  3、已获其他省(市)特聘教授,聘期内不得再申报河南省高等学校特聘教授。
  三、申报材料要求
  需要报送的材料包括:
  1、设岗学科所属单位报送特聘教授、讲座教授候选人的推荐报告1份(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2、河南省高等学校特聘教授候选人推荐表(附件2)和河南省高等学校讲座教授候选人推荐表(附件3)纸质件1份,电子版1份。
  3、2012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特聘(讲座)教授候选人申报汇总表(附件6,加盖单位公章)及电子版。
  4、每位特聘教授、讲座教授候选人附件材料1份(无需装订,审核后装订5份)。附件材料包括:
  (1)附件材料目录(须标注页码);
  (2)候选人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海外学历学位应出具教育部学历认证机构的学历认证;
  (3)候选人任职资格证书,海外候选人应提供担任高水平大学副教授及以上职位或其他相应职位的任职证明;
  (4)候选人推荐表中列举的SCI、EI、SSCI、CSSCI收录以及论文他引用情况,推荐单位和候选人应提供源证明(原件,须经有关检索机构盖章);
  (5)推荐表中列举的所有科研项目立项证书、获奖及专利情况的证明复印件;
  (6)5篇重要创新性论文的全文及其刊载杂志封面、目录的复印件,以及推荐表中列举的其他代表性著作封面、目录和论文首页复印件;
  (7)在国际学术会议上担任职务的证明以及作大会报告、特邀报告的邀请信或通知复印件;
  5、申报单位负责组织填写《河南省高等学校特聘教授(讲座教授)候选人推荐表》中“设岗学科领域的基本情况”,负责组织聘请3名以上国内外学术造诣高深的著名同行专家填写《河南省高等学校特聘教授(讲座教授)候选人推荐表》中“专家推荐意见”。
  6、各设岗学科所属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采取有效措施,拓展选人渠道,面向海内外积极物色特聘教授人选,严格遴选条件,确保人选质量,努力提高我校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水平。
  四、报送方式及联系方式
  各相关单位务必于5月18日之前将申报人所有材料报送人事处师资科。
  联系人:赵阳    联系电话:63556050
  电子信箱:szk@zzuli.edu.cn
                                           人事处
                                          2012-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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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河南省高等学校特聘教授岗位制度实施办法
2.河南省高等学校特聘教授候选人推荐表
3.河南省高等学校讲座教授候选人推荐表
4.河南省高等学校特聘(讲座)教授候选人基本信息表
5.学科领域分组目录
6.2012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特聘(讲座)教授候选人申报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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