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2年度省级、校级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的通知
发布部门: 人事处   发布时间: 2012-05-21   浏览次数: 138


各院(直属系、部):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2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资助对象申报工作的通知》(教高〔2012392号)、《郑州轻工业学院校级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资助计划实施办法》(郑轻院[2010]39号)等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12年度省级、校级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我校在教学科研第一线工作的专任教师。已获国家级、省级骨干教师、省科技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等重大项目资助者,不再申报。

二、申报名额

省教育厅分配我校省高校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资助对象名额7名,学校拟遴选2012年度校级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10名左右。每个院(直属系、部)限报省高校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资助对象1人,校级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2人。

三、申报条件

(一)省高校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资助对象申报条件

申报人年龄在40周岁以下,具有硕士以上学位和副教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其他条件按照《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实施办法》(见附件)的规定执行。

注:郑轻院[2010]39号文件中规定,“未入选校级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资助计划者,无资格申报省级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鉴于郑轻院[2010]39号文件为20105月印发,目前学校只有20102011两批校级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此次省高校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资助对象选拔,36周岁至40周岁的教师,对此项条件暂不做要求。35周岁以下教师,须为校级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

(二)校级青年骨干教师资助对象申报条件

具有硕士以上学位、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年龄在35周岁以下。同等条件下,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优先。具有硕士学位教师来校工作须满三年,具有博士学位教师来校工作须满一年。其他条件按照根据《郑州轻工业学院校级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资助计划实施办法》(见附件)的规定执行。

四、申报程序

 (一)个人申报:申报人填写相应级别的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项目申请书(见附件)并提供相关材料,向所在院(直属系、部)提交申报材料。

(二)院系评审:所在院(直属系、部)学术委员会对申请人的教学水平、科研素质和创新能力进行评审,提出评审意见;院(直属系、部)根据评审意见、学科建设需要,并结合师资培养计划,签署意见后将推荐人选名单及推荐材料报人事处。

(三)材料审核: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对被推荐人员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四)专家评议:人事处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集中综合评审,提出建议资助的人员名单及资助金额。

(五)推荐上报:评审结果报学校院长办公会议研究批准后,将省级推荐人选上报河南省教育厅参加评审,校级人选在全校范围内予以公布。

五、报送材料

各部门于2012526日前将有关材料汇总后报送人事处师资科(同时把电子版材料发送师资科信箱:szk@zzuli.edu.cn)。

报送材料包括:

(一)院(直属系、部)推荐意见。

(二)省、校级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项目申请书(见附件),一式20份(A4纸正反双面打印装订),电子版一份(注:封面上的学科名称按照《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一级学科填写)。

(三)申请人最高学历、学位、职称证书、代表性教学科研成果(包括项目、论文、专著、获奖等)证明复印件1份。

(四)PPT格式汇报材料电子版。

 

具体评审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赵阳   联系电话:63556050

 

人事处

2012-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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