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学校工作统一安排,现将寒假安排通知如下:
一、学生放假安排
学生元月19日―2月22日放假(元月18日中午12:20考试全部结束),2月23日、24日报到注册,2月25日正式上课。
二、教职工放假安排
教职工元月19日、20日照常上班,元月21日放假,2月22日上班。
后勤、科工贸公司、校医院等相关单位可根据本单位工作特点和需要自行确定假期时间。
三、注意事项
1、各单位在放假前要圆满完成本学期的各项工作任务,并做好假期间安排的各项工作和下学期的各项准备工作。
2、各单位要安排好假期值班(值班时间为: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并将值班安排于元月15日前分别报到校长办公室和保卫处。
3、各单位在放假前务必对本单位全体人员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做好安全检查,加强用水用电管理,发现问题应及时解决或上报学校。
4、严格执行请假制度。各单位领导假期离郑,必须按照有关规定报有关校领导批准,其他教职工须向本单位领导报告。严禁各单位未经批准在假期间擅自组织集体外出考察旅游。
5、各教学单位和有关职能部门在学生放假前要对学生进行假期安全教育,并做好留校学生的安置和管理工作,严防各类意外事故发生。
6、保卫部门要做好校园的安全保卫工作,加强安全检查,加强对外来人员的管理,严禁闲杂人员进入校园,确保假期校园安全。
7、基建和后勤等部门要加强对校园内施工单位的监管,督促其文明施工,保证安全。
8、后勤部门要认真做好假期后勤服务和保障,并做好下学期开学的各项准备工作。
9、学校领导和中层干部假期值班由校长办公室统一安排,总值班室设在校长办公室,值班电话:63556001、63932273;保卫处值班电话:63556931。
祝全体师生员工过一个安全、愉快、祥和的假期!
校长办公室
2008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