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部):
根据教育部《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和《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不得参加普通高考。按照文件精神,现就有关问题强调通知如下:
一、高考期间学生要坚持正常、集中的学习活动,严防在校生替考。6月7日、8日高考期间,各院系要按照上述规定,每天考试期间(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清点人数,对未到校者逐人查清去向;对去向可疑者,要深入追究,直至查清,必要时可报院办(电话:63556001)。
二、上述工作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要加强领导,责任到人,谁清点,谁签字,谁负责。对工作不负责任造成替考舞弊者,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
三、对已违规参加高考报名的,只要在高考前主动交出准考证,退出考试的,一律不予追究;如果继续参加高考的,一经查出,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给予开除学籍处分;触犯法律的,交公安、司法部门处理。
四、各院系要立即将此通知精神传达到每位学生,并认真组织好学生管理工作。
郑州轻工业学院
2010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