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08-2009学年第一学期辅导员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部门: 学生处   发布时间: 2008-12-23   浏览次数: 26


各院(系)学生工作领导小组:

为切实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进一步明确辅导员的工作职责,充分调动辅导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更好地发挥辅导员在学生教育和管理中的作用,使学生工作更加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同时,为了正确评价我校辅导员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鼓励他们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根据《郑州轻工业学院政治辅导员工作考核条例》(郑轻院党学〔200502号)的要求,结合本学期我校学生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开展2008-2009学年第一学期辅导员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实施与考核原则

考核工作由所在院(系)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实施对辅导员的考核应坚持德才兼备、注重实绩的标准,体现客观公正、民主公开的原则,以工作成绩和实际工作效果为主要依据,以定期考核和平时考核相结合。

二、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为2008-2009学年第一学期,在辅导员岗位上工作满一学期的全校专兼职辅导员。中途调离辅导员岗位的则不参加此次考核。

三、考核时间及考核程序

1、辅导员写出书面工作总结,并填写《郑州轻工业学院辅导员考核登记表》,于20081229前交所在院(系)学生工作领导小组。

2、各院(系)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在根据平时记载和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对每位辅导员作出实事求是的评价,填写考核结果,并于20081230将所有表格材料上交学生工作部。

3、学生工作部对院(系)考核情况进行审核,并整理备案。

4、学校将于20081231公示最终考核结果,并以此作为评选优秀辅导员的重要依据。

四、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为辅导员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学生对辅导员的评议和工作实际成效。具体包括所带班级的精神面貌、学风状况、班风建设、学生学习成绩、日常管理等方面。辅导员工作日志记录情况作为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

五、考核结果及处理

1、考核结果分:优秀、称职、不称职三个等级。优秀率控制在30%以内。

2、对于在工作中,组织纪律性差,不能履行岗位职责,发现问题瞒报、漏报、误报;在工作中存在严重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在追究其有关责任的同时,考核结果一律定为不称职。

3、对于考核不称职且经教育不改者,将按规定调离政治辅导员岗位。

4、考核结果将作为政治辅导员评选先进、晋升、晋级、津贴发放等的重要依据。

附件:《郑州轻工业学院辅导员考核登记表》点击此处下载附件

 

                                    学工部

                              2008年12月23


图说轻工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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