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9年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部门: 纪委   发布时间: 2009-09-22   浏览次数: 89


校属各院(系)、有关职能部门:

为确保我校2009年招生质量、维护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严肃性,维护我校已形成的良好的社会声誉,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09]722号)精神,经学校领导研究,对我校2009年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安排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2009年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领导小组

经研究决定,成立郑州轻工业学院2009年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以下人员组成:

  长:张胜利  陈江风 

  员:韩庆林  谢宋和  胡恩立 柏祖进  寇文军  王新杰

  新 甘    张东初  张根清  岳永胜 

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监察处,韩庆林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电话63556903

办公室成员:张    赵志明

二、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安排

1、复查对象:2009年被郑州轻工业学院计划录取的本科生、专科生、研究生。

2、清理清查违规招收的学生及违规违纪的学生。

3、复查的主要内容:电子信息核对、照片复查、文化课及艺术类专业复试、身体复查、档案信息检查。

三、复查工作的具体要求及分工

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在学校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任务,按照统一协调、分工负责的要求,加强督促检查。

1、电子信息核对及学籍电子注册。通过教育部学籍学历信息管理平台新生核对模块上传我校入学新生数据,在网上与教育部备案的2009年录取数据库进行核对。对未在教育部录取数据库备案的违规招收的新生,一律不予进行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已经报到的坚决清退。(923前完成,教务处、校招生办、研究生处、合作办学管理处负责落实)

2、照片复查及档案资料检查。按照把省招办提供的普通高招录取电子照片、录取通知书、准考证、身份证、档案照片、和考生本人“六对照”的原则,对入学的新生进行资格复查。各院系要根据实际情况采取适当的方式,把各省招办提供的新生录取电子照片在学生宿舍或班级固定教室等范围内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一方面便于新生互相认识,另一方面相互监督。负责照片复查的工作人员须在两人以上,要认真负责,核对无误后,在相关新生入学登记表上签字。以新生报到时亲笔填写的“郑州轻工业学院学生登记表”为依据,与学生档案中的出生年月、家庭地址、社会关系等栏目进行对照检查。(923前完成,由各院系负责落实)

3、新生文化课、专业课复试。根据各级各类学生的具体情况,适时安排入学新生文化课复试,艺术类专业增加专业课复试。有关责任单位要认真组织好考卷、考场、考务的准备工作,并注意做好考后试卷的终端处理;新生所在单位应积极支持、配合主考单位开展此项工作,重视考后的复查工作。对复试成绩与招生考试成绩有较大差异的学生,应查明原因、说明情况、提出初步意见,并报主考单位;对涉嫌违纪舞弊的学生,须进行初步调查并写出调查报告移交校监察处。(由校招生办、教务处、各院(系)负责落实)

4、身体复查。依据国家教育部高招体检有关规定,对全体入学新生身体状况进行认真复查。复查中发现有严重疾病、不符合专业录取要求的及高招体检时舞弊的考生,校医院应如实登记并写出复查报告,并依照有关规定提出初步处理意见,及时报送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领导小组。(由校医院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5、对于专科层次补录及因各种正当原因造成的滞后报到学生,各院(系)应注意重点复查,复查安排由学生所在院(系)负责协调落实。

6、研究生处按本通知要求自行安排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合作办学管理处负责协调易斯顿国际美术学院、轻工职业学院及民族职业学院按以上要求自行组织复查工作。

7、对涉嫌违纪舞弊学生的处理。凡在各项复查中发现复试成绩差别较大、照片复查明显不符、有人举报等突出疑点,涉嫌违规违纪、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的学生,各单位要开展初步调查,弄清基本事实,暂缓学生注册,填写“2009年新生复查违规违纪学生情况表”,连同学生档案及相关材料一并移交校监察处。

监察处对转来的材料,认真组织调查复核,并采取必要的措施澄清事实,在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原则下,依据招生录取法规和教育厅有关文件,提出处理意见,上报校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由监察处负责落实)

四、复查工作总结

1、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应在930前结束,各责任部门在复查工作结束时,应认真做出总结,并填写 2009年新生入学复查工作总结表”。总结表(三个附件)签字盖章后按要求时间交校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监察处)。

2、易斯顿(国际)美术学院、轻工职业学院、民族职业学院可根据本单位新生报到时间安排复查及结束时间,复查工作结束后,“新生复查工作情况总结”报送合作办学管理处。

五、责任追究

针对近年来出现的各种“冒名顶替”等违规违纪事件,各单位及相关责任人一定要高度重视,认真排查,杜绝“冒名顶替”等违规违纪行为在我院发生,坚决维护高等教育招生录取工作的公正性和严肃性。凡在复查工作中因组织不力、重视不够、工作不认真,致使违规违纪、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舞弊学生蒙混过关,一经发现或被举报属实,造成恶劣影响和后果的,将追究部门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附件:1.《郑州轻工业学院2009年新生入学复查工作总结表》

2.《郑州轻工业学院2009年新生复查违规违纪学生情况表》

            3.《郑州轻工业学院2009年违规招生清退学生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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