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校属各单位:
根据学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关要求,按照学校2011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安排,请校属各单位党政正职领导干部于4月15日前到纪委办公室(办公楼419)签订《2011年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责任书》。
联系电话:63556903
校纪委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