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有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加强对全校招投标工作的管理,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决定对全校2008年以来基本建设、物资设备及图书教材采购、后勤修缮项目等领域招投标工作进行专项检查。现在本次专项检查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请各有关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上级和学校有关规章制度的要求,结合学校2009年下发的《关于成立郑州轻工业学院招投标管理领导小组的通知》(郑轻院党[2009]28号)文件精神,对2008年以来组织的招标目进行认真自查,并写出自查报告。
二、认真总结2008年以来各类招投标项目的组织及运行情况,并填写《招投标检查登记表(已招标项目)》(附件1),于2011年7月10日前报学校招投标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监察处)。
三、2011年下半年拟组织的招标项目(含代理招标、学校自行组织招标)计划,于2011年7月10日前报学校招投标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监察处)。拟在7、8、9月份实施招标的项目,填写《招投标检查登记表(拟招标项目)》(附件2),于7月10日前报学校招投标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附件:1、招投标检查登记表(已招标项目)点击此处下载附件
2、招投标检查登记表(拟招标项目)点击此处下载附件
郑州轻工业学院
招投标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监察处)
2011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