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直属支部)、校属各单位: 为了进一步做好 2009年7―12月份精神文明奖的审核、发放工作,请各院(系)、部、处、室见此通知后,遵照郑轻院党[2001]83号文件精神,将本单位全发、扣发、减发、停发的人员具体情况于2010年1月6日前以书面形式(总支书记或部门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报党委宣传部,上报材料请按附件中的统一表格填写。
联系人:马 寒 地 点:办公楼305室 电 话:63556615
校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 2009年12月28日
文明奖发放办法及上报表格 点击此处下载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