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向王洪等4名同学“全国见义勇为优秀大学生”学习活动的通知
发布部门: 宣传部   发布时间: 2010-03-01   浏览次数: 18


各院(系)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2009年12月6日,湖北咸宁职业技术学院2009级学生王洪、刘康、王力和咸宁学院2008级学生吴超,在咸宁市淦河的双鹤桥水域,冒着生命危险,不畏严寒奋勇救起一对不慎落水的母子。为表彰他们的先进事迹,教育部决定授予王洪等4名同学“全国见义勇为优秀大学生”荣誉称号,并号召全国大学生向他们学习。近日,省高校工委、教育厅转发了教育部的通知,现将教育部和省高校工委、教育厅的通知予以转发,请各院系于2010年春季开学后立即组织开展学习王洪等同学先进事迹的活动,通过先进典型的带动,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努力将广大学生培养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党委宣传部
2010年3月1日
点击此处下载附件

图说轻工大

热点新闻

精彩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