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关于学习调研阶段开展讨论有关事宜的通知》(郑轻学组发[2009]7号)已经党委同意印发,请到校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党委组织部)领取。
郑州轻工业学院学习实践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九年四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