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纪念“一二•九”运动72周年爱国主义系列教育暨歌咏比赛活动的通知
发布部门: 团委   发布时间: 2007-11-15   浏览次数: 155


校属各院(系):

为纪念“一二・九”运动72周年,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文件精神,讴歌伟大祖国,歌颂改革开放的巨大成就,促进校园精神文明建设,经研究决定于11月下旬至12月中旬举办纪念“一二・九”运动72周年爱国主义系列教育暨歌咏比赛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要内容

本次活动以强化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弘扬爱国主义和集体主义精神、创建健康向上的校园精神文明氛围为宗旨。结合我校实际,组织不同层次和不同内容的主题教育,让广大学生在参与中受到锻炼和教育。具体安排如下:

1、爱国主义系列教育活动

各院(系)要以纪念“一二・九”运动72周年为契机,做好对学生的爱国主义和理想信念教育,可采取革命传统报告会、讲座、爱国主义影片展映、征文、座谈会等活动形式。在内容安排上要结合学生关心的热点问题,融入文明意识教育、形势政策教育和择业成才教育等方面的内容,鼓励学生班团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自我教育活动,增强学生的参与意识,扩大活动的覆盖面。

2、“革命歌曲大家唱”活动

各院(系)可结合实际情况做好此项活动的组织工作。建议低年级学生以学生班级为单位组队(可以按专业或两个自然班组队)进行歌咏比赛。高年级同学可以“主题团日”活动的形式,灵活安排,唱好一首爱国主义歌曲。要求参赛歌曲为思想性较高的中外艺术歌曲,内容健康向上,形式清新活泼,能够充分反映当代大学生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和高雅的审美情趣。

3、纪念“一二・九”运动72周年歌咏比赛

在各院(系)举办“革命歌曲大家唱”活动的基础上,学校将集中组织纪念“一二・九”运动72周年歌咏比赛,歌咏比赛分合唱组和独唱组(具体安排见附件1)。

二、奖项设置

1、各院(系)可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奖励措施,对在爱国主义系列教育活动、革命歌曲大家唱活动中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

2、纪念“一二・九”运动72周年歌咏比赛合唱组和独唱组分别设立奖项若干(见附件1)。

3、本次活动设立“优秀组织奖”若干,并给予一定奖励(评选办法见附件2)。

希望各院(系)高度重视,认真准备,抓好落实,充分调动广大学生的积极性和参与热情,扩大覆盖面,突出活动的教育意义,推进我校精神文明建设再上新的台阶。

附件:1、歌咏比赛规则

2、优秀组织奖评选办法

 

                   二○○七年十一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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