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轻院记忆”档案史料征集活动的通知
发布部门: 档案馆   发布时间: 2009-10-21   浏览次数: 21


留回忆与永恒

 

郑州轻工业学院轻院记忆史料征集活动

 

    为了保存轻院的历史真实记录,充分揭示学校发展历程,展示学校建设发展成就,郑州轻工业学院档案馆将开展轻院记忆史料征集活动,向广大校友、社会各界人士、郑州轻工业学院各单位及广大师生员工广泛征集郑州轻工业学院及其前身在各个办学阶段从事招生、教学、科研、管理等项活动中形成的,对学校和社会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照片、录像和实物等不同形式、不同载体的历史记录、档案史料等。有关征集事项如下:

一、档案史料征集范围

    1、各个时期省级以上领导人来我校参观、视察、访问、演讲时的文字材料、照片、录像、光盘、题词等;

  2、外国和国际组织领导人、知名人士在郑州轻工业学院参观、演讲形成的文字材料、照片、录像、光盘等;

  3、曾在郑州轻工业学院求学或工作过的知名人士、专家学者的档案,包括亲笔手稿和信函、笔记、论著、艺术作品、证书、奖品、照片、录像及实物等;

  4、郑州轻工业学院历史上发生的重大活动、重大事件形成的档案;

  5、学校、个人获得省(部)级以上各项荣誉的证书、奖牌等实物(科技奖励为省级二等奖以上);

  6、与郑州轻工业学院及其前身的人物、事件有关的资料;

  7、学校各个时期的建筑物照片、图片、纪念册等;

  8、在郑州轻工业学院公务活动、外事活动或者社会交往中接受的重要纪念品等;

  9、学校各个时期出版的各类印刷品等;

  10、学校各个时期举办的较大规模的学术会议、文体活动时形成的材料;

  11、学校各个时期的人文精神、校训、校标、校徽、学生证、借书证等;

  12、历届毕业生合影照片;

  13、历届学生获得省级以上各类竞赛(体育类为国家级)的各种奖状、奖品、奖章等;

  14、历届校友的创新创业事迹、重要成就及当时对社会产生过重大影响的事迹材料(包括照片、实物等);

  15、其他有保存价值的档案资料。

二、档案史料征集与归档办法

    1、保存有上述征集范围档案史料的单位或个人,如果愿意捐赠,请与档案馆联系,电话:0371-63556384,联系人:杨朝钦老师、秦建华老师。

  2、如有上述征集范围的照片、底片、录像和奖状,本人想保留原件的,可送本馆数字化扫描或图像采集后,立即将原件原样奉还捐赠者本人。

  3、档案馆征集人员在征集到有关档案史料后,须立即填写档案史料征集交接双联单,双方签字后,当场将第一联交档案史料捐赠者,随后向捐赠者颁发捐赠证书。

  4、征集到的档案史料,档案馆及时登记造册、整理编目,妥善保管,确保安全。同时将实物及时数字化,及时录入档案史料数据库,以便于查阅利用。

    5、凡捐赠者到档案馆利用自己捐赠的档案史料与实物,均无偿提供。捐赠者认为需要保密且不能公开利用的,档案馆将尊重捐赠者的意见,维护其合法权益。

      6、在征集过程中,如对档案的真伪或者价值有异议的,档案馆将组织专门人员对档案史料进行鉴定工作。

 

 

    郑州轻工业学院档案管理工作委员会

郑州轻工业学院档案馆

二00九年十月二十一日

 


图说轻工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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