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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通知
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
关于作好工人技师聘任工作的通知
发布部门:
人事处
发布时间:
2007-07-05
浏览次数:
268
根据河南省《关于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师考核聘任工作的实施意见》和郑州轻工业学院《关于工人技师聘任工作暂行办法》的文件规定,凡参加河南省人事厅工考中心考试,已获得工人技师证书,且从事的本岗位工作的在职人员,可到所在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由部门汇总后,于
2007
年
7
月
6
日报人事处。
附:
1
、郑州轻工业学院关于工人技师聘任工作暂行办法
2
、工人技师岗位聘任表
郑州轻工业学院人事处
2007
.
7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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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说轻工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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